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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寨县第三小学安全责任状

2014年04月02日 08:10:44 访问量:746

五寨县第三小学安全责任状

“安全重于泰山”,为了确保学生上、下学期间的人身安全,明确责任界限,健全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。

  1、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,检查安全工作。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,用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《中小学生守则》来规范子女言行,做到家校教育合一。

  2、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,不做危险性游戏,不跨越栏杆,不爬围墙,上下楼梯不拥挤,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。如有违反,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。

  3、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,并承担一切费用。

  4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,否则,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。

  5、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、水库、江河游泳、洗澡,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家长负责。

  6、搞好卫生防疫,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,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,学生不准随便吃零食、野果,不买“三无”产品,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,防止食物中毒,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责任自负。

  7、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,否则发生事故的,由学生自己负责。

  8、严禁学生玩火、玩电、玩鞭炮、玩锐刀钝器物等,一旦出现后果责任自负。

  9、学生应严格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学校安全制度,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,由学生自己负责。

  10、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,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。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,如“110”、“119”、“120”、“122”等号码的功能。

  11、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,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,按时离校。不准在途中玩耍。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,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,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,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,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。

12、学生在校内外,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,学校不负责任。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,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。

 

 

 

 

学生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家长签字:

 

 

班主任签字:

 

 

 

20138

编辑:孙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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