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灾事故应急预案
一、 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:
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杨福生
副组长:徐海峰
组员:王新华 王瑞斌 王小林 孙刚 王小龙 郭晓东
二、 报警程序 :
( 1 )发生火灾时,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。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( 119 )。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,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。
( 2 )学校领导在向县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,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。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、扑灭火灾。
三、组织实施:
1 .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,原则是“先救人,后救物”。
2 . 参加人员:在消防车到来之前,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。
3 . 消防车到来之后,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。
4 . 使用器具:灭火器、水桶等。
5 . 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,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。
6 .迅速启用广播系统,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。
四、扑救方法:
1 .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,如木制品,棉织品等,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。
2 .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,如汽油、柴油、食用油等,只能使用灭火器、沙土、浸湿的棉被等,绝对不能用水扑救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 .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,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。
2 .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,立即切断电源。
3 .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,边报警。
4 .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。
火灾事故应急预案
第
三
小
学
2013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