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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设计检查制度

2014年01月10日 08:22:04 访问量:312

 

教学设计检查制度

书写教学设计是每位教师的必备的基本功,书写好教学设计是上好课的基础。为规范教学设计的书写,做出如下规定:

一、教师要认真钻研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,明确教材在整体教学中的地位、作用、并能对教材的知识点、测试水平有清楚的认识。

二、根据教材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教学方案,写出分课时的教学设计。

三、开学时提前准备好两周的教学设计,平时有一周的储备。

四、教学设计中要包括:教学目标、教学重点、难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媒体、教学过程、板书设计、小结、作业、课后反思等项内容。

五、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要有时间分配:工作不满十年的教师必须有详细的教学过程;工作十年以上的教师可简写教学过程,但要认真写出设计及思路。

六、教学设计的书写要字迹清楚、工整,作图要规范,必须有授课日期。教师要保存好教学设计,接受学校检查。

七、加强对教学设计的管理,教研组长每两周检查一次本组教师的教学设计,并认真做好记录,每月25日将记录上交课程质量管理中心,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依据。同时,课程质量管理中心定期、不定期进行检查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
八、每学期评出优秀教学设计,全校范围内给以表扬,并举办展览,供教师互相学习,

九、对不合格的教学设计及时指出不足,并限定时间予以改正。

十、学期末,教师将教学设计上交课程质量管理中心,存档保存一年后,返还给本人。

 

 

 

教学设计检查制度

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,加强教师的备课质量,特制定教案检查制度如下:

一、教案书写及上交要求:

1.每个学科的教案必须附有详尽的教学计划。

2.教师备课必须与教学计划同步。

3.每个教案应包括教学时间、教学课题、教学要求、教学重点和难点、教学过程及作业布置。

4.对新任教的学科,必须备新教案。

5.用过一次的教案,在第二次使用时,可在原基础上进行补充、修改(最好用不同颜色的笔),并且应写上相应的教学时间,如无补充修改者,教案质量考核作降级处理,但在第三次使用时,必须重新进行整理、抄写。

6.对教龄在5年以下(包括5)的新教师,教案必须上交,5年以上的教师教案允许不上交。但5年教龄以上教师如果第一次上新教材,原则上初级教师教案每学期上交两次,中级教师教案每学期上交一次。高级教师教案可不上交。

二、教案检查方式:

1.教务处将不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。

2.期中、期末定期检查。

3.随机听课的教案检查。

4.诊断性听课的教案检查。

三、教案等级评定方法:

1A等教案:

①教案数与实际上课数相等。

②教案书写规范,每个教案均有教学时间、教学目的要求、重点难点、教学过程、作业布置等环节齐全,新教师需备详案。

③第二次使用的教案,但已作较大篇幅的修改。

④教学进度符合教学计划。

2B等教案:  

①教案数与实际上课数相差10%以内。

②教案书写不够规范,教学目的要求、重点难点、教学过程、作业布置等环节欠缺较多。

③教案中的教学时间及内容与教学计划不相符。

④多次重复使用的教案或第二次使用未作修改的教案。

⑤有从网上下载,又不作修改,脱离学情的教案。

⑥高级教师不上交的教案。

3C等教案

①教案数与实际上课数相差30%以内。

②教案书写很不规范,几乎无教学目的要求、重点难点、教学过程、作业布置等环节。

③教案中的教学时间及内容与教学计划严重不相符。

④非机房、多媒体教室上课而使用电子教案。

⑤大量从网上下载,又不作修改,严重脱离学情的教案。

4D等教案

 无教案或拒绝上交的教案。

备注:BCD等中只要有其中一项情况者,即确定为该等

 

编辑:孙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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